辞职后,如何获得年终奖?这波操作我服!
【工作以前】
【工作以后】
又到年底跳槽季,
不少小伙伴盘算着:
拿完年终奖就辞职!
为此,
不少用人单位把年终奖
设在过年之后或全年的中期进行发放。
那么问题来了,
如果劳动者提前离职,
还能拿到年终奖吗?
看了小刘的故事,您就明白了!
在某公司工作了五年的小刘,今年11月辞职了。最近,他听前同事说公司和往年一样发年终奖了,小刘多次跟老板交涉,希望能获得一定比例的奖金。但老板却表示,离职了就没有年终奖了。无奈,小刘来到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求助。
工作人员表示,年终奖是指每年度末企业给予员工不封顶的奖励,是对一年来的工作业绩的肯定。年终奖的发放额度和形式一般由企业自己根据情况调整,但是不能违反劳动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规定,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一)计时工资;(二)计件工资;(三)奖金;(四)津贴和补贴;(五)加班加点工资;(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第二条明确规定,年终奖属于奖金范围。
因此,年终奖应纳入工资总额范围,性质上属于工资。
那么,
小刘能否拿到今年的年终奖呢?
这要从三个方面来分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合同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制定的内部规章制度与集体合同或劳动合同约定的不一致的,劳动者请求优先适用合同约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如果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年终奖的发放事宜,用人单位就应当足额发放。
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了发放年终奖的前提条件,如达到一定业绩,绩效考核达标等,那么劳动者达到了约定的条件就有资格领取年终奖。
合同无约定,
看公司是否有规章制度
如果劳动合同里没有约定,那么就要看原单位的规章制度是如何规定的。不过要注意两点:
首先是原单位的规章制度是否内容合法,如果违反了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那么规章制度是无效的。
其次是原单位的规章制度是否是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并进行了公示或告知。如果其制定的程序不合法那么也是无效的。
既无合同约定也无制度规定,
按照公平合理原则处理
如果劳动合同和规章制度对于是否发放年终奖都没有规定,那么要按照公平合理原则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六条,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一般来说,如果离职员工能够充分举证证明单位有发放年终奖的惯例,在单位向其他员工发放了年终奖的情况下,离职员工可以按照同工同酬的原则要求得到自己应得的年终奖。
因此,小刘在往年都能和同事一起拿到年终奖的情况下,今年11月份离职,理应拿到一定比例的年终奖。
法律规定都了解清楚了,
小刘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人员建议小刘先与原单位协商,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维护自己正当的权益。
来源:劳动午报
编辑:宋晓光